提督马路日前发生一宗涉及单车的交通意外。一名电单车驾驶者与单车发生碰撞后摄入巴士车尾,伤势严重,意外确切起因有待警方调查,但事件再次引起社会大众对单车监管的关注。
交谘委、新青协副秘书长古庆祥表示,近年在公共道路的单车数量有上升趋势,但现时大部分的骑单车人士都没有佩戴头盔,或单车的安全设备不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澳门人多车多,地细路窄,难以开辟单车专行道,单车出行容易导致人车争路或与机动车辆并行的情况;加上部分骑车人士缺乏守法意识,行走时不按灯号或道路指示,或在行人路及马路之间恣意行走,险象横生,严重影响行人及其他驾驶者的安全。
根据《道路交通法》的相关规定,俗称“单车”的脚踏车与私家车或电单车一样,同样被视作为车辆,因此在公共道路上骑单车也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规,例如斑马线礼让行人,禁止逆驶等。如果违反有关规定会有相应处罚。同时,《道路交通规章》第四十六条亦有针对单车设有特别规定,例如车辆必须安装照明装置及声响器,违反相关规定会被科处罚款。然而,现时相关的执法部门对於单车的监管标准过於寛松,以致单车驾驶者存有侥幸心理,不利建构安全的出行环境。
因此,古庆祥促请有关的执法部门正视单车监管问题,对於骑单车人士不当驾驶行为必须严厉执法,透过适度的处罚手段整顿单车「无王管」乱象,从执法层面加强驾驶者的守法意识。此外,他亦建议政府加大宣传教育的力度,透过宣传短片或单张,向社会大众介绍有关单车使用的相关规定,提升驾驶者的安全意识;长远而言,可考虑设立脚踏车管理登记制度,从法规上作出明确规範,以有效地监管脚踏车驾驶者的驾驶行为,以及使用合资格的脚踏车硬件设备;促使各类车辆的驾驶者均能遵守交通法例,保障所有道路使用者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