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中华新青年协会(下称「新青协」)一行日前(21日)在理事长黄滋才带领下,就《社团法律制度》公开谘询拜访身份证明局,获代局长陈婉丽、副局长冯伯恩、社团及财团登记处处长罗健仪接见。双方围绕社团设立及登记程序、行政管理及电子化服务等方面交换意见。
黄滋才表示,澳门社团长期参与社会服务、凝聚不同界别力量,亦是培育和凝聚爱国爱澳力量的重要社会平台。新青协全力支持特区政府推动完善《社团法律制度》,认为健全社团法律制度不仅是回应社会发展及社团运作需要,更具有完善澳门社会治理体系、夯实「一国两制」社会基础的重要意义。透过建立与时俱进、规範有序的制度,有助进一步促进社团健康发展,更好发挥凝聚社会、服务居民及培育青年等功能。
黄滋才介绍,新青协早前举行多场内部讨论及意见交流,广泛收集青年对修法的看法,并举行澳生社团专场交流,与就读於北京、上海、广东等十三个地区高校、由澳门学生所组成的社团代表交换意见。学生代表分享实务经验,并提出了在换届交接、资助申报及活动备案等方面有不同的行政需要。
会后,黄滋才向陈婉丽提交意见书,期望结合青年及学生社团的实际观察,为完善《社团法律制度》及推动社团健康发展提供青年意见。新青协期望,不同类型的社团在新制度下均能更好发挥自身作用,并为爱国爱澳力量、特别是青年一代,提供更稳定、有序的参与及发展平台。
出席人员包括新青协副理事长陈皑臻、施冠雄、戴伟杰,副秘书长陈家贤、李慧珊,理事梁志德,干事杨永健及余咏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