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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司机忧加薪石沉大海
2009-02-02

两巴续约时曾承诺改善员工待遇一事杳无音讯,近日,却有巴士公司破天荒允许旗下司机工馀时间为一旅行社兼职旅游巴司机。有工会代表引述员工意见表示对新措施不抗拒,但质疑巴士公司是否想将“鼓励兼职”代替履行改善司机待遇的承诺,担心两巴司机加薪一事石沉大海。

    新福利破天荒允兼职

 

    公共汽车工会理事长郑炳坤、巴士职工总会副理事长郑华章昨接受访问时表示,新福利公司经营数十年,首次破例容许员工可兼任另一份职业司机职务。有新福利巴士司机向工会反映,公司於上月在员工休息间内张贴告示,在职员工可申请身兼两职,每日在公司完成工作后,便可到某一旅行社兼职旅游巴士司机。申请者可自行选择每日兼职时间是多少,但必须为固定时数,因兼职待遇按月薪计算,每日於该旅行社工作一小时且满一个月,便可获月薪一千多元;每日工作六小时且满一个月,便可获月薪七千元。兼职工作时间最少为一小时,最高可达六小时。

 

    货车司机回流巴士业

 

    郑炳坤指出,该公司推出有关措施可能与公司近期人手充足有关。自金融海啸发生后,本澳大部分大型建筑项目宣布停工,令不少货车司机回流到巴士司机行业,员工数量由原先的三百八十人增至四百二十五人,致使员工由原先每日平均超时工作四至五小时,跌至平均不足一小时。

 

    大多数员工对公司推出有关措施表示欢迎,可增加员工的收入或维持原有的收入水平。原因是现时员工每月薪酬包括底薪、超时工作报酬,以及住房、用膳、勤工奬、安全奬、服务奬等多项津贴,底薪仅占月薪约七成,故此,在人手充足的情况下,有关津贴及超时工作自然会减少。

 

    质疑准许兼职谂缩数

 

    不过,他们质疑新福利巴士公司在现阶段推出有关措施是否想“谂缩数”,企图将获准兼职代替履行改善司机待遇的承诺。他们称,虽然有关员工在休息时间到公司以外的地方工作,巴士公司并无违法,因新《劳工法》只是规定轮班工作者每日必须有连续十小时、且总数不少於十二小时的休息时间,但并无规定员工一定要休息,员工可自行选择休息与否。

 

    但是否等同已与改善司机待遇的承诺“挂鈎”?两巴司机加薪无了期?为此,工会计划在农历新年后约见政府有关部门,促请他们关注获准兼职一事,并希望政府敦促两巴履行改善司机待遇的承诺,增添业内士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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