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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士司機憂加薪石沉大海
2009-02-02

兩巴續約時曾承諾改善員工待遇一事杳無音訊,近日,卻有巴士公司破天荒允許旗下司機工餘時間為一旅行社兼職旅遊巴司機。有工會代表引述員工意見表示對新措施不抗拒,但質疑巴士公司是否想將“鼓勵兼職”代替履行改善司機待遇的承諾,擔心兩巴司機加薪一事石沉大海。

    新福利破天荒允兼職

 

    公共汽車工會理事長鄭炳坤、巴士職工總會副理事長鄭華章昨接受訪問時表示,新福利公司經營數十年,首次破例容許員工可兼任另一份職業司機職務。有新福利巴士司機向工會反映,公司於上月在員工休息間內張貼告示,在職員工可申請身兼兩職,每日在公司完成工作後,便可到某一旅行社兼職旅遊巴士司機。申請者可自行選擇每日兼職時間是多少,但必須為固定時數,因兼職待遇按月薪計算,每日於該旅行社工作一小時且滿一個月,便可獲月薪一千多元;每日工作六小時且滿一個月,便可獲月薪七千元。兼職工作時間最少為一小時,最高可達六小時。

 

    貨車司機回流巴士業

 

    鄭炳坤指出,該公司推出有關措施可能與公司近期人手充足有關。自金融海嘯發生後,本澳大部分大型建築項目宣佈停工,令不少貨車司機回流到巴士司機行業,員工數量由原先的三百八十人增至四百二十五人,致使員工由原先每日平均超時工作四至五小時,跌至平均不足一小時。

 

    大多數員工對公司推出有關措施表示歡迎,可增加員工的收入或維持原有的收入水平。原因是現時員工每月薪酬包括底薪、超時工作報酬,以及住房、用膳、勤工奬、安全奬、服務奬等多項津貼,底薪僅佔月薪約七成,故此,在人手充足的情況下,有關津貼及超時工作自然會減少。

 

    質疑准許兼職諗縮數

 

    不過,他們質疑新福利巴士公司在現階段推出有關措施是否想“諗縮數”,企圖將獲准兼職代替履行改善司機待遇的承諾。他們稱,雖然有關員工在休息時間到公司以外的地方工作,巴士公司並無違法,因新《勞工法》只是規定輪班工作者每日必須有連續十小時、且總數不少於十二小時的休息時間,但並無規定員工一定要休息,員工可自行選擇休息與否。

 

    但是否等同已與改善司機待遇的承諾“掛鈎”?兩巴司機加薪無了期?為此,工會計劃在農曆新年後約見政府有關部門,促請他們關注獲准兼職一事,並希望政府敦促兩巴履行改善司機待遇的承諾,增添業內士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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