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垃圾处理是居民生活的基础需要,是城市运作的基本要求。近日,本人就收到不少市民对居住区内的大型垃圾弃置问题反映意见,特别在旧城区内行人路窄小,堆放在路边的大型垃圾对途人做成不便,亦易产生危险。
家俱及电器等大型垃圾的弃置问题长期存在,现行法律规定居民需自费将垃圾运到焚化中心进行处理,或在每年定期举办的「大型废旧家具收集计划」期间送往收集点,如随意弃置可按《公共地方总规章》规定科处罚款600元。
但相比起罚款金额,市民自费处理废弃物的金额可能更高,加上有关违法行为的监管难度大,在违法成本过低的情况下,更倾向於随意弃置,或放在大型垃圾桶旁,致使问题一直未获有效改善,同时加大了城市清洁的成本。
因此,本人提出以下建议:
1. 「大型废旧家具收集计划」定期於各区设置临时大型废旧家具收集站,统一收集处理大件垃圾。建议署方在条件许可下加密「计划」的举行时间,甚至设置固定、恒常的收集点,为市民提供方便,减少胡乱弃置行为。
2. 针对现时《公共地方总规章》对大型垃圾违法弃置处罚过低的问题,建议适时修改相关行政法规,适度调升大型垃圾的处罚金款,以增强对随意弃置行为的阻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