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月司警偵破一宗有侵犯兒童前科的男子以補習社導師的身份性侵一名17歲男青年的案件,新聞發佈後眾多市民對此表達了憤怒和質疑。據了解,現行法例規定任職補習社教師入職時也需要向教青局申報並提交行為紙等文件,以確定其合適性及專業性。然而補習社的教師流動性大,補習社未必對每一個教師都嚴格去審核其背景,更有補習社不申報的情況,由此補習社出現了灰色地帶,成為可能的犯罪場所,出現了上述的性侵事件,本人認為這種漏洞出現在教學場所的情況是不能接受的。
為此本人有如下建議:
1、加強對補習社教師的監管,要求每一個從事補習社教師的人士入職時須提交行為紙,以確定其無性犯罪前科,及後定期巡查。
2、如發現補習社未盡監管責任聘任有性犯罪前科人士為教師應該懲罰,應為此定立罰則,如因此發生侵犯兒童的案件,補習社負責人亦應負有連帶責任。
補習社是大量學生長時間逗留的地方,每個家長都希望子女的學習環境和場所是安全的,希望當局重視對補習社監管以免補習社再次成累犯作案場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