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着澳門邁入老齡化社會,滿足不斷上升的老年人口及使用不同輔具的身障人士的無障礙出行需求刻不容緩。北區作為人口高度稠密社區,受發展歷史及空間因素制約,部份無障礙設計不便或狀態不佳,或存有被佔用的情況,不便使用,有待改善。與此同時,《澳門特別行政區 2016 至 2025 年康復服務十年規劃》已屆尾聲,為落實《規劃》而制訂的《澳門特區無障礙通用設計建築指引》已被工務部門全面落實在公共工程或資助工程上採用,但未具足夠效力推動私人工程跟進。
無論在社區設施還是法律配套層面,都需要因應社會發展及人口變化提質增量,體現對老年人、孕婦、傷病患者、推嬰兒車的父母及搬運重物的人士等任何有需要人士的尊重及保障他們的權利。對此,提出以下三點意見︰
- 推動相關部門爭取在《規劃》有效期內儘快綜合評估不同的社區環境及居民需求,以科學數據貢獻新《規劃》及《指引》的規劃及實行,為下一階段的無障礙環境建設做好準備。
- 定期定點檢視區內無障礙設施如行人天橋、過路設施,對有需要及具條件的公共部份進行優化工程,保障安全系數及提升功能,同時積極提升無障礙設施的連貫性,構建連通易達自主的無障礙系統,保障有需要人士的順暢出行。
- 加強宣傳及推行《規劃》內的「無障礙經理制度」,鼓勵私人業主委任或擔任無障礙統籌經理,獲取更多無障礙出行資訊,強化意識,並研究推行小額資助計劃,列出資助範圍及業權人責任,加強私人業主翻新及使用無障礙設施的意願,共同構建無障礙出行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