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澳門近期天氣不穩,不時發出暴雨警告訊號。短時間強降雨的雨勢對城市的渠務網絡造成挑戰。澳門地勢低窪、舊區渠網老化、承載力不足,已是“先天不足”,再加上有飲食場所和地盤將未經有效隔濾的油脂污水及泥漿污水排放,容易導致地下水道淤塞或排水不暢,降低渠務運作效能及污染環境外,也加劇暴雨下發生嚴重水浸的風險。
為提升城市渠網的整體排澇能力,政府曾於2021年提出多項短中長期措施。近年亦完成各區雨水管道擴建加容、下水道整治等工作,逐漸構建“沿岸排澇屏障”。本人期望完善硬件配套及日常維護雙管齊下,推動本澳渠務網絡穩定發揮功效,對此提出以下建議︰
- 制訂專門行政法規提升處罰力度︰現時主要由《公共地方總規章》和第46/96/M號對非法排污進行處罰,視違法行為程度及主體不同,可科處最低300,最高10,000澳門元的罰款,相比香港首次定罪最高已可被罰款200,000港元及監禁6個月的罰則,阻嚇力度顯然有限。2021年政府提出的短期措施當中就有循專項法的方向打擊非法排污,促請有關部門充份參考外地經驗,因應本地社經情況,推動專項法的制訂工作,以更完善的法律規範提升社會大眾合規處理污水的意識。
- 完善地盤排污的發牌及巡查制度︰現時地盤責任方需在施工前向市政署申請“開挖坑道工程准照”、按要求每半個月提交第三方水質檢測報告及配合署方抽查工作。建議署方完善批給要求,包括在正式施工及惡劣天氣後指定時間內以電子形式提交過濾設備系統正常運作的證明,並和其他監管部門協商因應施工位置、工程規模和施工方過往記錄等資料制定巡查時間表,並因應市民舉報資訊展開突擊抽查工作。
- 應用科技系統實時監測渠道情況︰市政署持續透過地下水道CCTV內窺鏡監測渠務運作,期望署方應用檢測分析所得的影像資料建立本澳地下渠務網絡的模型,配合新建立的渠務清理電腦化監察系統及遠端高精度傳感設備,對本澳渠網進行實時檢測,一旦渠道內水位超出高位或水質發生變化,立刻採取應對措施,以避免城市內澇及影響衛生環境等問題。
- 借鑑外地技術修復老舊渠道︰香港在數年前已採用“無開坑式”管道修復工程,只需在個別位置開挖臨時豎井,將新喉管物料套進舊渠管內即可形成新渠管,新渠管壽命可長達50年。這種方法施工期相對較短,完工後可迅速恢復行車。署方可借鑑相關技術,對舊區已使用超過百年的老舊渠管進行更新替換,強化渠道排水功能。